(1)融资融券业务总体上比照沪深市场成熟模式构建,包括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冲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整体保持一致。
转板机制是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的特色制度安排,符合条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
(2)北交所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北交所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股票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