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新三板企业丰安股份(870508.NQ)于近日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文件,浙江证监局已同意辅导备案,备案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辅导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据悉,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652,540.49元和28,498,768.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6.49%和12.6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同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丰安股份于2017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汽车齿轮、变速箱、前后桥、飞轮及飞轮壳、拖拉机、柴油机、茶机、水泵、矿山机械与轴类制造、销售钢材、金属材料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