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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之屋”折戟IPO,无法回复证监会质疑

发布日期:2022-09-28阅读数量:260

燕窝第一股的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燕窝品牌“燕之屋”9月21日主动撤回了IPO申报,按照此前规划其原定原定于9月22日“上会”。

证监会质疑下终折戟IPO

2021年12月16日,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在本次IPO中,燕之屋拟募集10亿元,主要用于生态产业园建设、营销及研发。

若一切顺利,燕之屋将成为国内“燕窝第一股”,但时隔不久,燕之屋等来了证监会的“当头一棒”。

今年4月22日,针对其招股说明书,证监会给出了两万多字意见,并提出了57个问题。

其中,部分问题也是外界关注的,如燕之屋说其燕窝唾液酸含量10%以上,而唾液酸在免疫调节、抗衰老、促进细胞生长等方面具有良好功效......那么燕之屋就得回答其提供的材料、数据是否有权威出处。

这个问题,燕之屋无法回答。

再比如,广告中刘嘉玲曾表示自己保养的秘诀是“吃燕窝只选燕之屋碗燕”,还说自己“每天吃一碗燕之屋的碗燕”;一些软广中还写道,清朝皇帝因使用燕窝而长寿,慈禧太后靠燕窝滋补,年过六旬容颜依旧......

而证监会也给出了自己的疑问,刘嘉玲真的每天都吃燕之屋?慈禧太后真的靠燕窝容颜不老?这些广告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这个问题,燕之屋也无法回答。

除上述营销类的问题外,针对其财务数据,证监会也提出了疑问,如2019年到2021年燕之屋分红5次,累计2.5亿,而同时期燕之屋利润是3.67亿。近70%的利润都拿去给大股东分红了,但其上市募资1.9亿补血的目的确是弥补流动性问题,这意味着燕之屋原股东先把钱先分了,然后上市“借钱”搞生产经营?

这个问题,燕之屋还是无法回答。

回顾证监会的问询,不难看出,证监会质疑的问题包括“虚假宣传”“过渡分红”“关联交易”“高溢价收购”“财务合规性问题”“董事长大量负债”等多个重磅问题。

最终,57个问题一个都没回答的燕之屋倒在了上市前夜。

蒙眼狂奔的燕之屋

在燕之屋成立之前,中国的燕窝主要依赖于从印尼、马来西亚等国进口原料,燕窝企业将进口原料进行批发和代销,终端多为各地国营药店,消费者购买燕窝后多为自行清洗炖煮。

燕之屋创始人黄健于1997年在家改造了一间70平米的工房,将采购的燕窝进行包装并贴上“双丹马”的牌子进行代销。2002年,他将“双丹马”更名为燕之屋,在厦门成立第一家连锁店,开启燕窝“现点、现吃、现炖、现送”的经营模式收割了第一波红利,2011年“毒雪燕”事件让燕窝市场遭受重创,而2012年黄健推出即食燕窝“碗燕”,让燕之屋异军突起且业绩一路走高。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1上半年,燕之屋分别实现营7.24亿元、9.51亿元、12.99亿元、7.07亿元,同比增长均超30%。

但随着小仙炖等鲜炖燕窝品牌和模式的出现让燕之屋的主营产品“碗燕”遭受冲击,营销占比开始下滑,分别为69.88%、56.64%、41.94%、47.23%。

为追赶竞对,燕之屋也于2018年推出了鲜炖燕窝,同年营收987.89万元,占总销售额的1.37%,至2021上半年占比已达27%以上,成为其增长最快的产品。

燕窝厂商的智商税谎言

一碗燕窝的利润空间有多大?招股数据显示,燕之屋上半年燕窝的采购均价为11.27元/克,以45g/瓶鲜炖燕窝为例,其燕窝投料量为1.5g/瓶,按采购价计算,成本约16.90元/瓶,官方折扣售价为55.61元/瓶。

若以138g/碗的碗燕为例,其燕窝投料量为3.7g/碗,按上述采购价计算,成本约41.70元/碗,其官方售价则为298元/碗,利润空间可见一斑。

但燕窝实际上门槛并不高。申报材料显示,燕之屋燕窝的核心原料成本低至20余元,甚至低于一杯喜茶的价格,2021上半年,燕之屋销售费用为1.69亿,采购成本为2.97亿,销售成本高达原材料成本的一半。

而燕之屋成功的密钥就在巨额的广告投入费用,近三年半的时间里,燕之屋在广告营销上投入近7亿。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燕之屋销售费用分别为2.34亿元、3.08亿元、3.83亿和1.98亿元,销售费率维持在30%左右。其中同期广告宣传费用为1.36亿元、1.87亿元、2.37亿元和1.22亿元。

对广告营销的依赖也表现在加盟商条款上,相关人士透露,燕之屋的加盟商需将10-15%的销售费用用于广告。

燕窝产品的营养到底如何呢?有测评指出,1个鸡蛋相当于21瓶即食冰糖燕窝,燕窝既非保健品,也非药品,只是食品。由此引发了业界有关燕窝营养成分的激烈讨论。

对此有专家表示,燕窝所提供的营养价值通过日常补充鸡蛋与牛奶也能达到,甚至营养价值远不如鸡蛋。

有研究表明,燕窝的主要成分为55%的粗蛋白,以及少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与矿物质,而燕窝能对人体补充的是主要蛋白质,因此燕窝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但燕窝作用于人体的机制尚未得到充分论证,对于是否有功效还难下定论。

功效上没有权威的证明,企业们便从广告营销入手。2021年5月,燕之屋的广告曾出现“怀孕吃燕窝比较好”等宣传语、被专家质疑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

据国家市场监管理总局官网显示,燕之屋即食燕窝并未拥有药品、保健食品的批号,燕之屋的经营食品类别为“罐头、饮料”。

IPO:www.92i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