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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拟定增募不超50亿获证监会通过 华泰联合建功

发布日期:2022-09-14阅读数量:261

中化国际(600500.SH)昨晚公告称,昨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中化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3月25日晚间,中化国际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化国际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分别用于“碳三产业一期项目”(35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化股份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其中,中化股份拟根据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同比例认购本次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认购金额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27.105亿元。最终认购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中化股份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中化股份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30亿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对象中,中化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前持有公司54.21%股份。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化股份,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中化国际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建设项目短期内效益体现不显著,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可能,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预期目标逐步实现,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盈利指标将稳步增长;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总体来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中化国际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姜海洋、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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