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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拟定增募不超45亿元获证监会通过 招商证券建功

发布日期:2022-07-27阅读数量:295

新希望(15.820, -0.12, -0.75%)(000876.SZ)昨日午间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新希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新希望于2022年1月6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南方希望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南方希望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新希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764.7058万股(含本数),其中南方希望分别认购不超过36,764.7058万股(含本数),在前述认购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认购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的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新希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12.24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

新希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债务。

新希望本次发行对象中,南方希望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8,957,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因此,南方希望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新希望股份总数为4,505,211,342股,南方希望直接持有公司29.50%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南方希望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刘永好。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6,764.7058万股,假设按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36,764.7058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487,285.8400万股,其中新希望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不低于282,648.393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58.00%。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新希望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新希望2022年5月31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13.860, 0.08, 0.58%)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德学、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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