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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上市渐成主流 港交所探索中概股回归新方式

发布日期:2022-07-14阅读数量:255

随着中美监管制度的修订,更多中概股回归成为行业常态,在发行制度不断优化的背景下,香港成为中概股回归的一个重要渠道。根据港交所公布的数据,目前已有29只中概股以不同形式回归港股

在中概股回港路径中,二次上市为常用手段,不过今年资本市场却出现了一种新方式,随着越来越多中概股的回归,双重上市也“渐成主流”。

7月12日,安永大中华区审计服务合伙人李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概股企业在中美两地监管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双重上市可以使企业在两个市场的表现相对独立,更能保持股东利益。

“对公司来说,双重上市扩大了股东基础,可以提高公司的全球影响力,这能够使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上获得更多融资,从而进一步将业务扩展到其他市场。”李康说。

所谓双重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主要是指两个资本市场均为第一上市地。以中概股为例,假设某只中概股已在美国市场上市,目前该股想回归国内,计划在香港市场上市,按照双重上市规则,其须按香港当地市场规则发行上市,遵守的规则也与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要求完全一致。

在该机制下,由于中美两个市场股票无法跨市场流通,因此股价表现相对独立。根据第三方机构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知乎-W(2390.HK)、贝壳-W(2423.HK)、壹帐通金融(6638.HK)、涂鸦智能-W(2391.HK)等4家中概股都选择了以双重上市方式回归。

值得注意的是,7月13日名创优品(9896.HK)也挂牌上市,根据早前披露的信息,其也是选择以双重上市的方式回归。

记者了解到,早前,已在港股二次上市的哔哩哔哩-SW(9626.HK)、再鼎医药-B(9688.HK)也发布公告称,将自愿转换成双重上市。

在市场人士看来,越来越多的中概股以双重上市方式回归后,也让港交所的股票发行机制备受关注。“从目前中概股回归情况看,港交所近两年优化的发行制度,也为中概股回归提供了法律保障。”一位资本市场人士坦言。

记者查阅相关制度发现,2021年3月31日,港交所刊发了放宽海外发行人上市门槛的咨询文件,随后还就优化及简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建议刊发咨询总结。这些政策发布后,一定程度上放宽了二次上市和双重上市的企业资质。

制度修订后,港交所对二次上市和双重上市的门槛进行了下降,比如,不再限定必须是创新产业公司;上市时的市值要求也由过去的“在符合资格的交易所(纳斯达克纽交所或者伦交所)上市满2年,市值400亿港元,或者市值为100亿港元且最近1年营收超过10亿港元”修订为“在符合资格的交易所上市满5年,市值超过30亿港元或者上市满2年,市值超过100亿港元”。

其中,对于不同投票权的公司,制度规定后可以选择直接双重上市,此前这一规定是必须先二次上市,再转为双重上市。

李康对此解释,相较而言,二次上市(secondary listing),是指公司在两地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通过国际托管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跨市场流通,这种方式主要以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的形式存在。

在这种发行方式下,需要先由银行购买一定量的外国公司股票,之后把这些股票全部托管在银行中,然后银行再把拥有的股票进行打包,最后出售给代表着这一篮子股票的证券。

和二次上市相比,双重上市则遵循着IPO上市规则要求,总体看上市要求更高。“整体看,双重上市需要满足上市两地的监管要求,这和本地上市没有太大区别,从市场接受度看,其更容易被国际投资者接受,同时也更易于符合A股市场监管纳入港股通。”李康说。

在李康看来,目前双重上市的两个市场均为主要上市地,这意味着,即使某只股票在一个交易所摘牌,也并不影响在另一交易所的上市地位,这更能保护股东利益。

受此影响,双重上市也成为越来越多中概股回归的选择,尽管双重上市的合规成本和时间流程都较大,但扩大的股东基础和持续的资金支持对公司经营似乎更重要。

“不仅如此,如果能加入港股通也是个很好的机会,预计未来部分已在港股二次上市的公司可能会主动转换为双重上市。”上市资本市场人士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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