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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核准制概念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1-11-11阅读数量:414

我国市场正在快速的发展和成熟,这让很多企业都想要通过上市来获取更多的机会。在中小板和沪主板上市的公司采用核准制,那么企业上市核准制的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上市核准制含义

核准制即是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或实质审查制,是指公司发行证券时除了需要公开企业上市材料,还要符合证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证券主管部门有权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拟上市公司提出的申请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相对于注册制而言,证券主管部门除了形式审查以外,还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发展前景、公司竞争力等,由此作出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判断。公司在的到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发行证券。

企业上市核准制对发行人资格规定

《证券法》第11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法》第137条规定的公司发行新股条件主要有4个: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这表明,发行人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就自然具备了申请发行股票的资格,而无需以取得发行额度作为获得申请资格的前提条件。

企业上市核准制对信息披露的规定

《证券法》第13条规定:“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或者经审批,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这些规定构筑了我国证券发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基础。

企业上市核准制对监管机构的规定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信息公开要求和法定条件的予以核准,但不对核准发行的股票的未来收益和投资风险负责。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由于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等人的隐瞒、欺诈行为,致使股票发行核准机构核准了本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发行股票,由发行人、发起人、承销商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券监管机构对此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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