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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筹划赴北交所上市,募资拟用于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等

发布日期:2022-03-10阅读数量:260

3月10日,新三板企业保丽洁(832802.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据悉,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9,550,700股且不超过10,983,300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底价为16.00元/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下列项目: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金额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6,638,042.29、38,236,692.43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18%、13.6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保丽洁于2015年7月24日挂牌新三板,立足于废气净化设备行业,主营业务为静电式空气净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IPO:www.92i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