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不及掩耳,港交所首例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招股申请说来就来。
1月17日,港交所披露,首个SPAC公司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递交招股书申请版本,由摩根士丹利和招银国际联席保荐,拟重点关注新经济领域公司以进行并购。
1月18日,受上述消息刺激,港股中资券商股普遍上涨,华兴资本控股涨3.18%,广发证券涨2.76%,中信建投证券涨2.08%,中金公司涨1.91%,中信证券涨1.63%,中国银河涨1.56%,海通证券和招商证券分别涨1.14%、1.06%。
港交所快速落地SPAC
1月17日,港交所迎来SPAC制度落地后首例SPAC申请,来自摩根士丹利和招银国际联合保荐的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简称AAC)公司。
所谓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这种类型公司只有现金,没有任何其他业务,其成立的唯一目的是在上市后一段预设期限内,用筹措的资金收购一家具有发展前景的非上市公司业务,以实现后者的融资与上市。
广发证券首席非银分析师陈福表示,SPAC上市模式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按S&P Global的数据统计,SPAC融资规模自2020年二季度以来增长迅速,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分别占同期全球IPO募资规模的8.4%、15.6%。
其中,美国为SPAC上市主要集中地,根据SPAC Analytics数据统计,2020年及2021年1~11月,在美上市SPAC募资规模分别达830亿美元、1600亿美元,占当期在美IPO总额近半。亚洲地区国家中,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均已推行SPAC上市机制,但并不活跃。欧洲地区中,2021年上半年含英国在内仅有17单SPAC上市。
“相比传统IPO,SPAC上市方式的优势不外乎速度快、门槛低、费用少等。”东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博光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尤其在近两年的疫情期,企业盈利能力受到影响,更快更便宜的融资渠道备受青睐。同时,美联储实行量化宽松,释放出来的流动性涌入资本市场,而SPAC并购的一些“小而美”企业正好迎上这股东风。
2021年9月,港交所也征询了外界意见,并于2021年12月宣布SPAC上市机制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陈福表示,与美国机制相比,港交所SPAC征询文件对SPAC发起及投资均更为谨慎,包括对SPAC发起人和投资者限定资格要求,限定集资规模及SPAC发起人最低持股比例等。不过,与新加坡交易所相比,港交所并没有限制SPAC并购目标的资格。
在公开场合,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也表示,香港交易所增设SPAC上市机制,可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希望,通过引进SPAC上市机制,允许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SPAC发起人,物色新兴和创新产业公司作为并购目标,扶持一些富有潜力的企业新星茁壮成长。”欧冠升说。
陈福认为,从亚太地区看,港交所交易活跃度高,有望争取中国香港、内地及亚太地区的SPAC机会。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末,在美上市的SPAC项目中,注册在亚洲地区的数量有约39家,其中多数注册于中国香港及内地,港交所有望争取这部分在亚洲地区注册、并购目标主体在大中华地区的公司。
春风又暖在港券商
业内人士认为,港交所具备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加之新推出的SPAC制度,将对亚太地区企业更具有上市吸引力。
杨博光分析,就港交所而言,一方面,面向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资本流动较为便利,且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能较好地服务于中国内地企业出海;另一方面,港股与A股的互联互通机制,使其与内地市场联系紧密,具有其他海外交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由于SPAC上市制度在时间、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且允许该模式上市的交易所较少,SPAC制度的引入将有助于提升港交所吸引力。“同时,美国对于中概股上市、审计等方面监管趋严,在一定程度上将促使中国内地出海企业改变上市目的地,为中概股回归增加动力。”杨博光说。
SPAC制度在港交所实施,将给中资券商带来哪些业务机会?
杨博光表示,就SPAC制度而言,中资券商的业务机会主要来源于其在港展业的投行以及资管业务。
分阶段看,行业后续可能会基于各家券商在海外的人才储备及自身品牌效应形成竞争差距。首先,根据SPAC融资最低10亿港币的要求,海外资产规模较大且拥有在港经营牌照的券商将率先受益。其次,参与海外投融资业务较多,国内外研究能力较强,对实施SPAC-IPO的企业定价能力较强(国内和海外)的券商,优势将会愈加突出。
根据Wind数据,2021年港股IPO共发行97只,数量上连续三年下降,其中主板IPO 96家,创业板IPO 1家。97家公司IPO成功募集金额3288亿港元,较2020年同比减少17.29%。
从港股IPO保荐人排行榜来看,面对外资国际投行的竞争,中资券商也是奋起直追,在IPO数量前十名中与外资国际投行平分秋色。
其中,中金公司以保荐人的身份参与了31单IPO,位列第一,占去年IPO总数的近32%;高盛和摩根士丹利担任的保荐人分别为21单、13单,位列第二、第三;进入前十名的中资券商还包括中信里昂、海通国际、建银国际和华泰金融(香港),保荐数量均在6单及以上。
从港股IPO承销商来看,外资券商在港股市场的承销实力依旧不可小觑,前十名中占据六席。其中,高盛以509亿港元的总承销金额位居承销榜榜首,中金公司(香港)以411亿港元紧随其后,美林证券则以310亿港元居于第三。
此外,承销规模超过百亿港元的券商还包括摩根士丹利、中信里昂、海通国际、摩根大通、华兴证券和瑞银证券,而排名前五名的券商合计承销规模占比达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