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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需打破平台互联互通难题

发布日期:2023-03-09阅读数量:199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数字经济是当前的热点领域。然而,当前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一些传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推进融合时还存在“不会融”“不能融”“不敢融”等问题。那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想转”“不会转”和“不敢转”的症结到底是什么?下一步应该如何改进?

就此,新京报新京智库近日举办主题为“平台如何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研讨会,来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国家信息中心、浙江大学等机构的嘉宾就此进行了讨论。

多个因素导致“互联互通”难

研讨会上,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求是特聘教授方兴东表示,对中小企业而言,没有比互联网平台更重要的基础设施了。基础设施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平台做大以后,变成了竞争性、排他性的工具,走到了基础设施自身特性的“对立面”。这是在发展进程中的治理出现了系统性分歧的结果。

形成今天这个局面有几个原因。首先是互联网企业价值观问题。如果一家互联网企业有基本的互联网价值观,是不会做出阻碍互联互通的事。其次是行业协会的监管不到位。如果行业协会对互联互通问题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治理,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么严重的局面。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新社通过多年的跟踪观察发现,互联网平台总是能够找到很好的不互联互通的理由。“有的平台说我给你开放了,但是你的平台不安全,通过开放的口子把我的平台搞得也不安全了,怎么办?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李新社介绍,安全问题确实是影响平台互联互通的一个很好理由。就中小企业而言,它们上平台了之后也会对平台是否安全也会有一些自己的判断。对平台来说,当大量中小企业的数据都接入了平台,平台如何保障这些中小企业的数据相对安全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但事实上,“没有绝对的安全”。

除此之外,就是法律法规的缺位。方兴东认为,针对互联互通问题的法律法规还是缺失的。“如果企业自治和行业共治发挥得好,也不一定需要制定法律,但现在没有法律这个问题可能还解决不了了。”

可借鉴欧盟法规实施重罚措施

李新社表示,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也发布了一些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但可能受疫情影响,还没有看到太大的成效。如何让平台互联互通,保障安全还是前提。因此,一方面平台本身要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加快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平台与平台也需进一步研究,在互联互通的环境下如何保障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唯如此,才能给中小企业创造一个相对宽松,安全的环境,让他们信任,才能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处长、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表示,平台互联互通是在中央政府深化反垄断背景下的一个重大措施。推进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对监管部门本身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指明了大方向,向市场发出了合规发展的信号,但后续如何优化具体的落地实施、如何制定执行细节、如何在做好有效监管的同时,确保市场创新活力不受影响,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方兴东建议,对于平台互联互通的监管问题可以参考欧盟的《数字市场法》。该法规定,如果平台企业不互联互通,就对相关平台企业予以5%-10%的罚款。如果对于不互联互通的行为予以重罚,那平台企业自然就会努力合规,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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