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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群中药拟赴北交所上市,募资拟投入仓储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发布日期:2021-12-07阅读数量:286

12月7日,新三板企业汇群中药(832513.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广东汇群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200,000)股。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20万股普通股股票(含62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713万股(含713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93万股),发行数量不低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最低数量,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底价为10元/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汇群中药中药饮片仓储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募集资金按中药饮片仓储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顺序投入使用,不足部分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发行人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41.49万元、3,066.2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1.87%、19.8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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