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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向港交所二次递表,今年上半年净利润17.27亿元

发布日期:2022-10-26阅读数量:261

获证监会上市批复后,阳光保险集团二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

港交所披露,10月25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保险)向港交所二次递表,联席保荐人为华泰国际、中金公司(34.380, 0.26, 0.76%)、瑞银集团和建银国际。

根据港交所的规定,拟上市公司的招股书有效期为6个月,若拟申请上市公司在6个月内未通过聆讯,招股申请则转为失效状态。而阳光保险集团首次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的时间为4月19日,如今已超过6个月。

证监会网站10月14日披露显示,证监会核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保险集团)发行不超过3968025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阳光保险集团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证监会表示,完成发行后15个工作日内,阳光保险集团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证监会。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阳光保险集团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该公司总保费收入为629.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27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阳光保险集团的资产总额为4736.37亿元。2019年、2020年、2021年及截至今年6月末,该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10.6%、10.3%及6.1%(年化)。

在最新的招股书中,阳光保险集团表示,自2022年以来,该公司的保费维持稳定增长势头,截至8月末,该公司的总保费收入为776.80亿元,较去年同期的703.23亿元增长10.5%。寿险业务方面,提供保险不断提升销售队伍产能,加快销售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财险业务方面,该公司持续提升风险识别和产品定价能力。截至8月末,财险业务已经实现承保盈利。同时,由于2022年资本市场波动,阳光保险集团于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八个月的投资收益受不利影响,因此该公司2022年的净利润可能低于2021年。

根据招股书披露,阳光保险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总保费收入分别为879.07亿元、925.69亿元、1017.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分别为50.86亿元、56.19亿元、58.83亿元。

在股权方面,阳光保险集团此次披露的股东信息有所变化,主要是此前披露的中石化集团、南航集团、中国铝业(4.040, -0.03, -0.74%)及中外运集团拟将股权转让所致。今年6月,银保监会同意上述3家公司将所持股权相应划转至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目前,北京邦宸正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旭昶科技有限公司、山南泓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锐藤宜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丰铭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阳光保险4.55%、4.55%、3.61%、6.76%、5.80%的股份;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76%、3.38%;江苏天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广东电力分别持股5.80%、5.06%、3.38%、3.38%;阳光保险员工持股计划持股4.26%。此外,34名非个人股东持有该公司约42.7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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