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木业股份”)将要上会接受审核。早在2020年12月,公司就第一次递交了招股申请,但不久便终止。去年6月份,公司卷土重来,继续冲刺主板IPO。
与其他IPO企业相比,木业股份最大的“个性”是:第一大客户文丰特钢是公司实控人刘少建父亲刘文丰控制的公司,文丰特钢为木业股份贡献的收入占20%以上,2021年上半年的毛利贡献率甚至高达30%以上,触碰了审核红线。
更有意思的是,公司实控人刘少建实控权也来自其父刘文丰的转让,这不禁让人对木业股份的业务独立性及业绩真实性产生质疑。
木业股份业务独立性问题还有:公司十余家客户同时是供应商,其中包含绝大多数前五大供应商、前五大客户。
此外,木业股份有些重要客户与公司或文丰特钢存在相同的工商信息,且相互间存在不合商业惯例的交易。
关联交易金额触碰审核红线
木业股份公司名称中虽有木业,但其主营业务为木材加工综合配套服务、港口和运输等物流服务两大类,其中物流服务收入占6至7成,可见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名称有较大差异。
2018-2021年,木业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4亿元、3.66亿元、3.68亿元、3.84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11亿元、1.06亿元、0.75亿元、0.92亿元。整体上,公司营收、净利润在过去三年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净利润曾连续两年下降。
木业股份不但业绩不振,还较为依赖关联方带来的收入。2018-2020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0.85亿元、0.75亿元、0.89亿元和0.57亿元,占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21.65%、20.37%、24.14%和28.3%。
木业股份主要的关联方是公司第一大客户文丰特钢及其“小弟”金茂物流。2018-2020年、2021年上半年,木业股份对文丰特钢及金茂物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0.79亿元、0.74亿元、0.89亿元和0.5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大客户文丰特钢不仅是公司营收的重要保障,还是公司实控人刘少建父亲刘文丰控制的公司,刘少建还在文丰特钢担任常务副总经理一职。
原来,木业股份20%以上的收入是靠公司实控人父亲“助攻”的。更有意思的是,刘少建对木业股份实控权也是来自其父刘文丰的转让。
目前,刘少建通过嘉润通投资及唐山木盛合计支配发行人79.73%的股权及相应表决权。嘉润通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 58780万股股份,占比78.2%。嘉润通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来主要自于文丰集团,2014年2月,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5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嘉润通投资。文丰集团的实控人为刘文丰(Jeff LIU),持有文丰集团 90%的股权。这意味着,2014年2月前木业股份的实控人为刘文丰。
那么,木业股份与文丰特钢之间的交易,其实本质上是刘文丰、刘少建父子及文丰集团“内部”的交易,木业股份与文丰特钢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质上属于木业股份与其实控人控制的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易。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较高(如达到30%)的,发行人应结合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利润总额合理性等,充分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
尽管木业股份对文丰特钢的销售收入占比没有超过30%,但2021年上半年,木业股份对文丰特钢销售的毛利约为0.28亿元,占当期毛利总额0.86亿元的32%。因此,投资者须高度关注木业股份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必要性、对经营独立性的影响、是否存在收入调节或利益输送等情况。
招股书显示,文丰特钢主要从事钢铁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文丰特钢从木业股份采购运输服务主要是对公司原料矿粉、钢材等进行道路运输及厂内倒运,这种服务完全可以不找自己的“兄弟”木业股份,因此双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不足。
十余家大客户“兼任”供应商
木业股份不仅与文丰特钢有着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我们将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及其他重要企业的工商信息汇总(见下图)后还发现,木业股份的多家客户及供应商还存在关联方的影子。
来源:天眼查
如,木业股份最大客户文丰特钢与公司2018年、2019年第二大客户唐山曹妃甸区金茂物流有限公司(金茂物流)的联系电话一致,且邮箱前缀相似。招股书显示,上述两家公司没有关联关系,但在业务上具有承接关系:金茂物流从木业股份采购服务后再销售给文丰特钢;金茂物流退出木业股份大客户后,文丰特钢接任。
并且,金茂物流还同时为木业股份的供应商。2019年,木业股份向金茂物流销售服务金额为5494.62万元,从金茂物流采购维修保养服务646.64万元。令人诧异的是,木业股份为何向客户采购维修保养服务,难道其他公司不能做维修保养?且这家客户还与公司实控人家族存在甚为紧密甚至是关联关系。
再如,木业股份前五大供应商之一的唐山全顺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全顺装卸)竟然与公司子公司唐山木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山曹妃甸文丰港口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电话信息一致。难道全顺装卸与木业股份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有意思的是,全顺装卸同样为木业股份的供应商兼客户。2018年和2019年,木业股份向全顺装卸采购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420.58万元、904.67万元,采购内容为劳务外包。
2018年,木业股份还向全顺装卸销售了木材港口服务(262.24万元),难道是木业股份从全顺装卸采购劳务后再为供应商干劳力活?全顺装卸还有木材相关业务?
招股书显示,木业股份绝大多数前五大客户同时兼任着公司供应商,这无疑影响了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并且,这些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部分交易欠缺商业合理性,如公司向多家客户采购维修保养服务,向不相干供应商销售木材港口服务等,这些都会令人质疑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加之部分客户、供应商与公司疑似存在关联关系,木业股份业务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有待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