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抢抓国家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重要机遇,深入实施“交子之星”经济证券化倍增行动计划,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在北交所上市做优做大做强,有效提高我市直接融资比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成都市关于支持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扶持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解读,详情如下:
一、主要内容
《成都市关于支持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扶持政策》聚焦成都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在北交所上市及融资及再融资,以及企业上市流程中的综合支持配套服务,共提出十三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涵盖七个方面如下。
(一)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沿用《成都市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分层次对企业新三板挂牌进行奖励。一是对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或创新层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二是对首次由基础层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即企业首次在基础层挂牌奖励20万元,首次在创新层挂牌奖励或补足至30万元。
(二)对企业上市申请被受理奖励。平移《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8〕10号)中我市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奖励政策,对企业北交所上市申请被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奖励。
(三)对企业首发上市奖励。平移《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8〕10号)中我市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奖励政策,对北交所首发上市及新迁入上市企业及给予最高350万奖励。
(四)支持企业开展再融资。平移《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8〕10号)中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交易奖励政策,对北交所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及并购交易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奖励。
(五)支持企业进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是参照《成都市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相关规定,对获得天使投资的挂牌企业给予奖励;二是参照《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成办发〔2020〕44号)中相关规定,对给予挂牌企业投资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三是加大政策性金融产品为企业创造融资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
(六)支持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孵化“专精特新”企业。一是对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给予奖励;二是鼓励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与北交所共建“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机制”。
(七)优化上市工作服务机制。一是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将符合北交所定位的拟上市企业纳入后备库;二是建立拟上市企业历史沿革等相关事项审查确认工作机制,加快企业北交所上市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