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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底价26.16元每股,天马新材拟赴北交所上市

发布日期:2022-03-24阅读数量:257

3月24日,新三板企业天马新材(838971.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制订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方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406,668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16,567,668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161,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26.16元/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投资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募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发行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剩余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936,874.62元、13,899,492.7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15.23%、11.40%,尚不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在北交所上市财务条件,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天马新材于2016年8月12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非冶金用的特种氧化铝粉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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