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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新三板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将于3月下旬陆续召开

发布日期:2022-03-22阅读数量:275

上证报记者21日从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了解到,北交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将于3月下旬陆续召开。

业绩说明会是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和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能够帮助投资者快速、准确地掌握年报关键信息,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增进对企业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同时,公司能够借助业绩说明会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将公司产品的品牌溢价同步到资本市场;通过积极倾听市场和投资者声音,检验工作有效性和合理性,帮助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者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当出席。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不做强制要求。

据悉,今年业绩说明会整体上将呈现出“组织形式更丰富、时间安排更合理、主题特色更鲜明、交流方式更多元”的特点。

一是组织形式上,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继续统一组织集体业绩说明会,提供免费网络平台和技术服务支持,降低公司办会成本;充分尊重公司意愿,公司可以自行通过其他方式召开。

二是时间安排上,今年是北交所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的“首秀”,同时挂牌公司展示自身特色及与投资者积极沟通的意愿也显著提升,市场各方关注度较高。为便利公司与投资者充分交流,业绩说明会将提早到3月下旬开始,直至5月下旬结束。

三是特色主题上,为丰富活动形式,今年还将围绕新能源、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行业组织专场“行业主题周”业绩说明会。

四是交流形式上,除录制讲解视频外,鼓励公司通过在线直播、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展示,引导公司与投资者在文字互动的基础上,通过电话或视频连线交流,增进互动效果。

为增进业绩说明会沟通交流效果,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于3月17日举办了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专项培训活动。88家上市公司代表和部分挂牌公司代表参加了培训。监管部门专家、行业专家和沪深上市公司董秘代表分别从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整体安排、召开形式、召开经验等方面进行了分享。

据悉,下一步,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将引导公司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持续关注业绩说明会运行效果,努力将北交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业绩说明会打造成中小企业传递价值、投资者发现价值的重要桥梁,在全市场营造尊重投资者的良好氛围,助力上市公司、挂牌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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