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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宇控股再冲刺港交所上市:曾多次被处罚,非控股权益由盈转亏

发布日期:2022-03-21阅读数量:314

近日,新星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星宇控股”)再度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据贝多财经了解,这是新星宇控股第三次向港交所主板递表。此前的2021年2月9日、8月18日,新星宇控股分别递表但均“失效”。

根据招股书,新星宇控股主要专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的开发及销售。根据行业报告,按订约面积及销售额计,新星宇控股于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九年在长春市当地物业开发商中连续六年排名第一。

新星宇控股在招股书中表示,其于中国选定主要地区拥有战略地位,计划建立全国布局。此外,该公司于二零一六年扩展业务并进一步于北方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华东地区及华南地区开展业务。

截至估值日期(2022年1月31日),新星宇控股拥有位在中国六个省份10个城市的41个物业项目,土地储备总额约380.96万平方米。其中,新星宇控股自持开发土储中位于吉林省占比56.1%,而长春市的占比达到46.7%,珲春市为8.3%。

招股书显示,新星宇控股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收入分别为48.66亿元、53.22亿元和53.00亿元,年内溢利(净利润)分别约为5.36亿元、8.02亿元和10.18亿元。其中,该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利润分别为4.93亿元、8.01亿元和10.44亿元。

相比之下,新星宇控股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非控股权益分别为4281.5万元、64.1万元和-2585.5万元,逐年减少并在2021年录得亏损。以此来看,新星宇控股的小股东权益遭到了一定的侵害。

招股书显示,在本次上市前的股东架构中,新星宇控股的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卢昕持有74.52%的股份,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执行董事王玉华、执行董事王广会和自然人伍文杰分别持股15.58%、4.89%和5.01%。

据贝多财经了解,新星宇控股的主要经营主体为长春新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星宇地产”),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为卢昕。信息显示,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全资股东为长春新星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查查APP显示,新星宇地产有多条行政处罚记录。就在2021年8月,该公司还被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而在此前的2020年6月,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曾对该公司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作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星宇控股的收入主要来自物业开发销售。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在报告期内来自物业开发销售收入分别约为46.77亿元、52.98亿元和52.96亿元,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约为96.1%、99.5%和99.9%。

报告期内,新星宇控股的整体毛利率分别约为30.3%、32.1%和39.5%。其中,销售住宅物业的毛利率分别约为30.6%、35.0%和43.0%,而销售商业物业的毛利率分别约为58.9%、43.2%和46.3%。

本次冲刺上市,新星宇控股拟将募资金额用于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成本提供资金,现有项目的开发建造成本以及于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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